Tuesday, 17 November 2015

《主题:业主须知系列 之 “拖欠”门牌税,后果。。。。》

《日期:15日 8月 2014 》

这是写给产业业主门的,如果您拥有产业并习惯性喜欢拖欠市政局的门牌税。 虽然过去大马的政府在执行上让大家都不是那么放心。。。。 

首先根据 马来西亚的地方政府法令, Local Government Act 1976,门牌税是以Annual Value 或是 Improved Value 的计算方式来估计的。 今天只解释 Annual Value

Annual Value 就是 年租,而这个年租必需具备以下细节:
1)合理的租金,并可以一年复一年的续租,
2)业主持续的维持,维修,保持和提供保险服务来达到产业的长久可使用性

Section 130, Local Government Act 1976 地方政府法令,提出了 地方政府可以征收的门牌税的是从年租的 5 % 至 35 %不定, 通常Residential 将会比较低,Commercial 会比较高。

而且是透过合法注册的产业估计师来推算

门牌税计算方法:

比如某个产业的月租是 RM 2,000
而地方政府征收的门牌税是 8 %

那必需缴付的门牌税就是
= 年租 X 8 %
= 12 X RM 2,000 X 8 %
= RM 1,920

而征收的方式是分开两次 每半年缴付
= RM1, 920 / 2
= RM 960
并在每年的 1 月或是 7 月 前缴付。

如果您没有准时缴付门牌税:

根据马来西亚的地方政府法令, Local Government Act 1976 Section 148 至 Section 151 给与权力地方政府以下的追债模式。

地方政府将发出文告(Form E)并给与15天的期限缴付,如果还是没有缴纳,
地方政府将运用Section 148给与的权力,发出 Form F, 也就是 Warrant Of Attachment, 并查封《打包》所有的可移动物业,不管是否是属于 [ 业主 ] 还是 [ 租户 ] 的,在给与 7 天的期限来缴付欠款。

如果还是没有在7天的期限内,把欠款缴纳,地方政府可以《公开拍卖》所有《打包》 的可移动物业。

如果拍卖获得足以缴付欠款,地方政府将加上 6 % 的利息,并把多余的余款交还。

但是如果拍卖所得不足与缴纳欠款,地方政府将可以动用Section 148 提供的权力向高等法庭申请《Order Of Attachment》拍卖产业。

所以拖欠门牌税,代价可大可小。 切忌切忌阿

对于租户们,请不要担心因业主拖欠门牌税而导致您的产业被《打包》
Section 151 允许租房为业主缴纳门牌税,这个法令拥有以下便利:
1)在不需要告知业主或获得业主的同意下,
2)租户可以为业主缴纳拖欠的门牌税,并在以后的月租里扣除,
3)业主也不可以向组户追究。

还有我在这个月 28 11 2015年办了场分享会,如果您在KL欢迎您参与交流。
主题  好房产  这么选  日期:28 11 2015 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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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,
当然我的发表不能完全当标准,所以还是那句话:大家同台吃饭,各自修行,投资亏盈,自行负责。
如果您也喜欢产业投资,欢迎您一起交流。 感恩, 每位有缘阅读的贵人。。因您珍贵的回应。将会给与我更大的精神鼓励。。我不是最好的作者。。但我相信有您们的珍贵回应, 我可以做的更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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